中有所体现,其中提到“子仲之子,婆娑其下”,这里的“婆娑”正是用来形容舞者或女性的柔美姿态。
值得一提的是,“婆”字在古汉语中可能曾是来自“五胡乱华”时期的胡语,最初可能仅是一个音而无字,后来借用了“婆”字来表示母亲的称谓。在《乐府诗集·横吹曲辞·折杨柳歌》中,“阿婆不嫁女,那得孙儿抱”一句,清晰地展现了“婆”指母亲的用法。随着时代的变迁,“婆”的称谓逐渐扩展,用来指代丈夫的母亲,即婆母。
“婆”还用来指代祖母,如权德舆在《祭孙男法延师文》中所写:“翁翁婆婆以乳果之奠致祭于九岁孙男法延师之灵。”而在南方的一些地方,至今仍然称祖母为“婆”。
在黄县话中,“婆”的称谓使用更为广泛和独特。女人称丈夫的母亲为“婆婆”,丈夫的姑姑为“姑婆儿”,丈夫的姨姨为“姨婆儿”,丈夫的奶奶为“老婆婆”,丈夫的姑奶奶为“老姑婆儿”,丈夫的姨奶奶为“老姨婆儿”。而男人对自己的妻子,无论是当面还是背后,都可以称为“老婆”。这一称谓在黄县话中随着读音的轻重变化和儿尾、儿化韵的配合,可以表达出不同的含义和情感。
“老婆”一词在黄县话中不仅仅指妻子,还可以泛指已婚女子,甚至用来形容小女孩的古灵精怪,像个小大人似的。在黄县话里,“婆”读作pe,而“老婆”一词则随着读音的轻重变化和儿尾、儿化韵的配合,展现出不同的意义和情感。
“婆娑”从最初的舞蹈之意,到后来成为对女性的称谓,其间的演变不仅反映了语言的发展,也映射了社会文化的变迁。这种演变,如同“婆娑”的舞姿一样,既柔美又富有韵律,既古老又充满现代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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